2023年第三季度重庆市涪陵区教育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公告

2023-08-03 22:27:13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考生一经聘用,须在涪陵区教育系统服务满3年,方能交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年限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三)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区教委:023-72880381、023-72880655;

    区人力社保局:023-72232700。

    (四)本公告由涪陵区教委、涪陵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1.重庆市涪陵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岗位一览表

    2.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3.报名登记表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6.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8.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涪陵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岗位一览表.xls

  2.附件2: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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