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三季度重庆市涪陵区教育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公告

2023-08-03 22:27:13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招聘信息”中“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栏公布。

    六、体检、选岗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按规定组织实施,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选岗。

    需要选择聘用单位的岗位(详见附件1),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本人选择招聘单位,即“选岗”。因处于孕期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先行选岗。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选岗顺序。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单位。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是否执行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涪陵区人力社保局、涪陵区教委研究决定。需递补的,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员,且递补人员的任何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七、公示

    考试、体检、选岗、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网等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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