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拟聘人选确定
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及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1:1比例内成绩相同的,按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
拟聘人选名单在辽源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否则后果自负。
五、体检与考察
1.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对拟聘人选的体检工作,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
2.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3.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审核其聘用资格条件;
4.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规违纪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5.在公示前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1.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名单在辽源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行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非2023年毕业生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要件,未能及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3年毕业生聘用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暂缓聘用,截止2023年12月31日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工资待遇
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九、纪律要求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本公告一经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变更。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4.本次招聘不收取应聘人员考试费用,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辽源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lyvtc.edu.cn
(二)咨询电话
1.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考生报名咨询电话”
2.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838-9296
3.考试咨询电话:0437-5210119(辽源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4.监督举报电话:0437-5210115(辽源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1:2023年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非在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一览表.doc
附件2:2023年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非在编)合同制实验员笔试通用知识及实验员岗位相关知识科目考试大纲.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