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咸阳兴平市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公告

2023-07-27 22:30:39阅读:0地区:陕西电脑版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每个环节,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均可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兴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微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教学目标的掌握,对教学重点和难点的定位,对教师素质、教学过程、教学效果等进行测评,在讲课的过程中对其板书设计、普通话、仪容仪表等进行考察。每名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备课时间为20分钟。

  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四)面试成绩计算方式

  面试成绩计算时,将所有考官评分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剩余考官评分成绩之和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人员成绩出现并列的,按所有考官评分成绩之和的平均值确定排名顺序,所有考官评分成绩之和的平均值仍并列的,比较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结束后,所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兴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面试人员成绩出现并列的,按所有考官评分成绩之和的平均值确定排名顺序,所有考官评分成绩之和的平均值仍并列的,比较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确定排名顺序。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兴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在兴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兴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首次公示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原件的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到兴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1009室)进行核验,查验合格后统一予以公示。对违反个人承诺(详见附件2)和逾期未查验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市人社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

  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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