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授权,按照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方式为兴平市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
2023年兴平市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兴平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xyrs.xianyang.gov.cn)和兴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nxingping.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8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兴平市人民政府一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1009室)。
3.报名方法:
报名时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验证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和应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证件;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高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及有效验证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应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招聘专业要求中专业名称加括号限研究方向的,必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需同时加盖本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公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同时加盖本单位和有关单位公章),无同意报考意见(应聘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同意报考意见(应聘证明)中须注明参加工作时间、有无服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服务期是否已满等内容。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持3张近期半身一寸免冠彩照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后填写《2023年兴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现场领取)。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及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因个人诚信问题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自负。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