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引进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宁人社规字〔2022〕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就红寺堡区乡镇卫生院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等详见《红寺堡区乡镇卫生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采取公开报名方式,面向全国招聘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全日制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符合《红寺堡区乡镇卫生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关资格和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宁夏回族自治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8.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9.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10.现役军人;
11.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考核考察方式招聘。对硕士研究生采取面试方式招聘,对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超过10:1的,将通过增加笔试方式,以3:1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ongsibu.gov.cn/)、健康红寺堡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线上或线下报名的方式进行,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均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
线下报名时间:2023年8月2日至8月11日(8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线上报名时间:2023年8月2日8:30至8月11日18:00(8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1.线下报名。应聘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正反扫描在一页、户口本户主及本人信息扫描在一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证等其他岗位要求的证书),1张近期红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交由红寺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填写《红寺堡区乡镇卫生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