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31日08:00至2023年8月5日12:00时。资格审查由各县区人社局及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名结束后(8月4日18:00至8月5日12:00),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从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截止时间:8月8日18:00时)。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县区人社局及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资格复审应提交材料:1.持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如还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的各类证书,须保证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的情况下签定《承诺书》。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非商洛市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工作人员,必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所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按干部管理权限归口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后,进入面试和考察考核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其它事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区人社局另行通知。
(四)面试和考察考核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主要采取面试和考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大于1:5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区人社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笔试环节,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后,按照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小于等于1:5的采取面试、考察考核方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面试和考察考核均由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全程参与监督。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社局形成的面试和考察考核方案,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考核方式由各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局确定。
参加面试和考察考核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其它事项另行通知。
按照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各县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资料、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核,从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与岗位适应程度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考察环节中若出现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社局审核汇总,归口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后,在市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