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07-19 12:49:54阅读:0地区:甘肃电脑版

  1.个人身份有效证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

  3.岗位所需的其他印证材料,以及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须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

  4.岗位要求面向2023年应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如曾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离职证明或养老保险等相关材料。

  5.岗位要求面向社会招聘的考生有工作单位的须持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试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因以上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未达到笔试最低控制线的不予递补。

  五、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其中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试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2.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要求为准。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内容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养、分析判断、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4.参加面试的应试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总和确定。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60%+面试成绩×40%。

  面试工作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甘肃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公布考生总成绩(含笔试、面试成绩)。

  七、体检

  根据应试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由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试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以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应试人员。参加体检的应试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在省内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安排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以一次为限,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统一组织,对应试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贯穿招聘全过程。

  九、公示

  按招聘计划数量,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厅党组会研究审定后,在甘肃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调查核实,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十、备案及审批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报省人社厅备案。经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按照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其他事项

  (一)应试人员一经聘用,具有正式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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