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232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平人社通〔2020〕254号)、《关于印发<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高层次和非急需紧缺人员工作流程>的通知》(平人社通〔2020〕252号)、《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平人社通〔2023〕128号)文件和全市事业单位用人需要,现将2023年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和职称。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5.年龄条件为18周岁(2005年7月18日以前出生)以上、30周岁或35周岁(1992年7月18日或1987年7月18日以后出生)以下,部分研究生和项目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6.招聘范围要求是本县户籍或生源地的,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2023年7月18日)将户籍迁入本县。
7.报考教育教学单位的毕业生应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应与招聘岗位学科相对应。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以上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任教学段学科应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对应。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者则取消聘用资格。
8.岗位条件要求的招聘对象为已就业高校毕业生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当前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在市内外已就业,如报考招聘对象为未就业的岗位,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起始之日前(不含2023年7月22日)与就业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证明。
9.专门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是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含“支企”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已经安置入编的人员不得报考专项招聘岗位。
10.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仍在禁考期内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招聘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平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liang.gov.cn/)、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ingliang.gov.cn/),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2023年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参加甘肃省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9∶00至7月26日(星期三)18∶00。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省直/市州)”,使用本人正确手机号码(需保持畅通)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审查后自动生成的照片,照片上传成功后无法修改。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