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肃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07-18 21:40:32阅读:0地区:甘肃电脑版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再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具体安排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二)“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往届生须双证齐全(具体按报考岗位对学历学位的要求提供);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就读院校证明(证明学籍、学历、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及毕业证、学位证预计取得时间)。

  (三)两张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证件照(与报名表中一致)。

  (四)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五)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对通过资格复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复审结果、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按本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五、面试

  面试人员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甘肃省水利厅网站公布,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由甘肃省水利厅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六、总成绩确定

  面试工作结束后10日内,在甘肃省水利厅官网发布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照笔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采用加试笔试的方式确定排名。

  七、体检

  体检人员按照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由甘肃省水利厅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体检时须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体检费用按照体检机构收费标准由应聘人员承担。有体检不合格者,可在收到体检通知5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对不符合健康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考察

  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如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作出客观公正结论的,将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