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汉滨区汉滨高级中学、汉滨区江北高级中学、汉滨区张滩高级中学、汉滨区五里高级中学、汉滨区瀛湖中学、汉滨区大河中学、汉滨区流水中学、汉滨区汉滨初级中学等8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须是国家承认,并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认证。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承诺书,且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5.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汉滨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岗位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在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hanbin.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7月26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汉滨区汉滨初级中学(汉滨区育才路1号)。
3.所需资料:需提供《2023年汉滨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一式2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研究生学历需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学历验证证明(在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证明,国外取得的毕业证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报名人员为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由本人档案保管单位提供未就业证明(见附件3);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报考人数达不到1:1的岗位核减或核销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不再进行补报。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
(三)面试
1.准考证领取:经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于2023年7月28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在汉滨区汉滨初级中学领取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以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