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不退还报名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后续程序。
(五)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通过后,在兰州海关网站公布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五、专业能力测试
需要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由兰州海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组织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考试方式为现场专业理论小测试和实际操作,满分为100分,按比例计入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兰州海关网站另行通知,考试次日在兰州海关网站公布测试成绩。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以兰州海关网站通知的时间、地点为准。
(二)面试内容:以结构化面试为主,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养、分析判断、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三)根据职位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按照笔试成绩(须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按照换算为百分制的笔试成绩×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之和)高分到低分及资格复审结果,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达不到1:3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当天面试人员的平均分以上,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四)参加面试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七、总成绩确定
本次公开招聘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笔试、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须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岗位综合成绩=换算为百分制的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须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综合成绩=换算为百分制的笔试成绩×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无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通过兰州海关网站公布。
八、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由兰州海关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由兰州海关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体检出现空缺的,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兰州海关统一派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等进行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无犯罪记录证明、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还可进行延伸考察。
应聘人员经历无法考察核实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十、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招聘人选,在兰州海关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且经查证确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不影响招聘的,由兰州海关所属各事业单位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