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电子版;
(7)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职称评审表、荣誉证书、聘任证书、聘任合同、单位出具的纸质盖章证明等)。其中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重点证明从教的起止时间、学科及学段(不同单位工作证明须分开提供);
(8)有服务年限或履约期规定的人员,须上传服务年限、履约期已满的材料或同意报考意见。
※注:(1)至(7)项资料根据岗位要求,在网上报名时必须上传,否则视为线上资格初审不通过;第(8)项在资格复审环节必须提交相应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试讲(面试)环节。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重复报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须一致,报名上传的资料与现场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须一致。
(2)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报名期间,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及报考岗位不能更改。资格初审未通过前,可以在报名期间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为方便应聘人员选报岗位,7月19日9:00至7月22日9:00,在报名网站公布各招聘岗位报名情况。报名结束后(7月23日18:00)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资格初审时间:7月19日(星期三)9:00至7月24日(星期一)18:00。应聘人员可在此期间查询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4)填写报名信息时请仔细阅读公告内容与系统内红色标注提示语,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建议应聘人员在PC(电脑)端进行报名,务必仔细确认报名信息及上传资料提交情况。因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填报或填写有误或上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等,导致报名无效、资格初审及后续面试资格复审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笔试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核减或核销的岗位计划数在西安浐灞生态区官网公布,已报考核销或核减岗位的考生不予改报其他岗位。
2.申领准考证。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网址在西安浐灞生态区官网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相关岗位知识(教师岗位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育教学专业知识,教辅岗位为相应岗位知识),满分为100分。
(四)资格复审
1.确定并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浐灞生态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对于未达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持岗位所需资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试讲(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试讲(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3.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信息在西安浐灞生态区官网公布。
(五)试讲(面试)
试讲(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考察。教师岗位为试讲,教辅岗位为面试。满分为100分,试讲(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试讲(面试)成绩现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六)综合成绩计算
试讲(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试讲(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试讲(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