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队伍素质,建立科学、合理的聘用人员用人机制,根据《八桥镇机关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镇临聘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职位、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
城市规划建设职位1人。
(二)招聘范围
具有重庆市户口,热爱城市管理工作、具备相关城市管理经验,并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年龄在18--40岁;
2.大学本科及以上,限建筑或园林专业;
3.身体健康;
4.无违法犯罪等前科劣迹。
三、招考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3日——2023年7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大渡口区八桥镇政府(金桥路1号鑫鹏大厦)1909室,联系人:涂老师,联系电话:023-68685319。
3.本次招聘不接受电话报名和网上报名。
(二)提交资料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红底)、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认证证书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审查和面试
1.对提交的所有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人选确定。提交资料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四)政审考察
对体检人选进行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作出考察结论。
(五)体检
根据面试和考察结论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公示
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由第三方劳务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
试用期内发现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等不符合招聘条件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按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工资待遇参照镇机关同等岗位薪酬管理制度,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镇纪委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招聘过程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以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方案由大渡口区八桥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重庆渝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