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青海民族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7-12 15:05:21阅读:0地区:青海电脑版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学历学位证书验证为假证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学校官网公布进入复试环节的人员名单。

  3.复试。

  参加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

  复试时间、地点:预计于2023年7月28日(星期五)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学校官网通知公告为准。不能按时到场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复试内容与计分:

  (1)教师岗位复试内容为试讲和答辩(时间分别为20分钟和10分钟,分值为100分)。

  (2)教辅和行政干事岗位复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所有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笔试成绩、复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再按具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职业资格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各招聘岗位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含60分)的不予聘用。总成绩(包含复试成绩)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学校官网公布。

  (三)体检

  体检由学校统一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或者请他人顶替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不予聘用。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政审

  政审由学校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对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在组织政审时同步对考生的个人档案情况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核发现的存疑问题进行相应处理。

  (五)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学校调查核实。

  (六)递补

  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政审、公示环节出现空岗后由学校视情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其中,因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产生的空岗只递补一次。

  (七)聘用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需报考的,在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上述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网上报名期间,需将当年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的形式上传,未能上传的审查将不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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