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合格”的拟定兵人员于2023年8月18日到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生大厦南栋三楼)会议室进行带编入伍招聘考试报名。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为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登记表(附件2),所有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底红色小二寸照片10张。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材料和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报考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传真发送学历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负责。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科目内容为《通用知识》满分100分,不设及格线,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发放时间为8月23日,领取地点为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生大厦南栋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309室。笔试结束后在洮南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笔试成绩。
对参加此次考试之前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二次入伍),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符合优惠政策的考生,请于8月18日报名时一并提供本人退伍证件,以及学历证件等送至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民生大厦南栋三楼309室,联系电话:0436—6220732),规定时间内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优惠政策。市人社局会同市政府征兵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对于审验合格的考生在洮南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名单,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顺序通过考生当场抽签决定,面试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计算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役前教育训练
笔试结束后,洮南市征兵办组织拟带编入伍人选及其它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役前教育训练,使其感受部队训练管理氛围,了解条令条例纪律要求,提高入伍适应能力,坚定入伍信念。
六、组织考察
“双合格”预征对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预征对象。
七、拟聘用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洮南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拟聘用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在新兵入伍起运前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截止到新兵入伍起运仍无法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