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7月18日8时至7月19日8时
(三)笔试
1.笔试: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合卷,各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分为2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19日上午8时30分,地点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
3.成绩查询:考生届时登录(https://c.exam-sp.com/index.html#/e/hsq202302/login)查询本人成绩。
4.确定面试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划定本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四)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公告在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szf.gov.cn/)另行公布。
(六)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由电脑软件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七)体检
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告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八)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其他素质、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九)递补
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体检考察等情形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该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横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榆林市横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新聘用人员办理人事等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四、聘用管理
(一)按同类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三年一聘,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续签聘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和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诚信档案,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聘用人员享受区属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津贴补贴、职称评聘、考核奖惩、评优树模等待遇,并由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单位应缴部分。
附件1:2023年榆林市横山区公开招聘学科教师岗位表.xlsx
榆林市横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