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局属事业单位运动员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贯彻〈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体〔2009〕29号)和《重庆市优秀运动队进出队管理办法》(渝体〔2021〕22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运动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运动员123名(运动员编制),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规定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运动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三)特别说明。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约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公告中以名次认定成绩的比赛,个人项目至少8人、团体项目至少6队上场比赛,比赛项目应为全运会小项,以最新公布规程为准。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9日9:00-17:00,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地点。
重庆市竞技体育训练中心(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北一路36号)。
(三)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2)。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后续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览表2023年7月下旬在重庆市体育局网站公布。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进队专项测试的形式,具体考核时间报名时通知。
专项测试方式及分值:由市体育局和招聘单位按照各运动项目选材标准进行体能等专项测试,测试结果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按照测试结果进行量化计分,分值100分,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核总成绩=专项测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