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成绩公布:在笔试结束后5天内,在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1.按招聘计划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1.5的比例,依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现场资格复审于2023年7月20日在凉州区教师进修学校进行。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按招聘条件提供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报名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递补。
(四)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参加面试人员,区招聘办在面试前2天发放面试通知书。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考察其语言表达是否准确、流畅,仪表是否端庄大方等。
3.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缺一不得参加面试。
4.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综合成绩与初选人员确定
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初选人员,招聘计划末尾综合成绩并列者,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初选人员,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通过加试(加试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确定初选人员。
(六)考察和体检
1.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方式对初选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岗位适应能力及人事档案、学籍档案等情况。
2.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幼儿园教师体检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体检对象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3.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从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
(七)公示
区招聘办根据综合成绩及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区招聘办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从符合递补条件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愿选择工作单位。综合成绩并列的,由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仍无法确定先后顺序的,由并列人员先抽签确定次序,再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如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选择工作单位,形成的岗位空缺从符合递补条件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选择工作单位程序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含试用期2个月),报凉州区教育局备案。招聘教师不占用事业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