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兴院战略,加快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人才储备培养,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宁人社规〔2022〕4号)和《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宁卫发〔2022〕112号)等文件精神,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及其所属医院就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和专业匹配、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与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适当简化程序相结合;
(三)坚持上级主管部门宏观管理与医院具体落实自主招聘工作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设置52个岗位,招聘64人。招聘岗位的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2023年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指1987年7月6日以后出生,40岁以下指1982年7月6日以后出生,45岁以下指1977年7月6日以后出生;
6.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
7.符合《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及其所属医院2023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新招聘到县(市、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未满5年的报考本县(市、区)以外招聘岗位的;现聘岗位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8.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9.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10.现役军人;
11.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博士研究生岗位采取直接考核(考察)方式招聘。其他岗位如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超过5:1.通过笔试+面试的方式招聘;如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未超过5:1.通过面试的方式招聘。
五、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7月6日,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http://wsjkw.nx.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nxdwyy.cn)、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及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s://www.nxpta.com/)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08:00至2023年7月19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考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即可),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邮件标题注明:岗位名称+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名称。
(1)网络报名:考生发送个人简历和相关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至电子邮箱nxwyyrsk@163.com进行报名,以电子邮件显示的发送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