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
面试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采取讲微课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测试+奖励加分)÷2]×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在市人社局网、教育局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按照招聘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专业知识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网、教育局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由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市教育局安排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市人社局、教育局在市人社局、教育局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递补
公示结束后结束后对空缺事业单位岗位进行调剂,调剂工作在招聘公示结束后实施。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确定为正式录用人员。在职教师由拟录用县区人社局向招聘引进人员发送《商调函》并完成市、县区手续审批,由拟录用人员在20个工作日内自行完成原单位及所在市、县区相关审批手续,交回拟录用县区人社局,按程序办理工作调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其他人员由市人社局向招聘引进人员发送《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正式录用人员凭通知书到有关部门报到,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照县区规定的时间上岗任教。
各县区科教体局负责做好教师入职前的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工作,尤其是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应不少于10天(具体各县区自行安排,但须在9月20日前完成)。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