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15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7月17日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于7月20日08:00至7月23日08:00从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测试》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3年7月23日(星期天)上午。
8:30—10:00 教育基础理论
10:00—12:00 专业知识测试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分数线将于7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7月31日08:00至8月2日18:00,市人社局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考生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商洛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商洛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在职优秀教师加分。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查、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奖励加分的,应于2023年7月24日(星期一),持本人获奖证书、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分申请表等有关资料,向商洛市教育局申请加分。按最高荣誉奖励加分,只加一次1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划定本市区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