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商洛市高中、职中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教师109名,其中:普通高中文化课教师计划47名,职业中学文化课教师计划21名、专业课教师41名(岗位设置标准计划表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所需条件
1.基本条件。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心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4)具有招聘引进学校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5)具有招聘引进要求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它条件。毕业证、学位证,普通高中教师、职业中学文化课教师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对于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岗位报考考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未取得人社部门或在人社部门备案的院校、企业、社会组织颁发的与专业相关的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以先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须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如未按期取得相应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年龄条件。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1987年7月3日以后出生)以下;在职优秀教师年龄应在40周岁(1982年7月3日以后出生)以下。
3.素养条件。政治素质高,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及不良就业记录。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8月31日。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商洛市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设置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近年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有违规违纪行为,在禁考期内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商洛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奖励加分及优先条件
1.奖励加分。应聘的市外在职教师任职期间获得省级教学名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在笔试成绩总和中加10分(按最高荣誉奖励加分,只加一次)。
2.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省级“三类”骨干教师称号的优先、硕士研究生优先、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学科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angluo.gov.cn/)、商洛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shangluo.gov.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angluo.gov.cn/)。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08:00至2023年7月13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7月12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7月12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10日08:00至2023年7月14日18:00。
资格审查由商洛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由商洛市教育局和各县区科教体局根据管理权限进行资格审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监督。
报名结束(7月13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