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体检。学校将根据政审情况及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则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西安文理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未如期参加体检人员,按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处理。
4.对因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及未如期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并按相同程序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对政审及体检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及西安文理学院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2.聘用。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由学校按规定报上级部门办理入职手续。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或者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并上报上级人事管理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西安文理学院纪委,029-88240295。
(三)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应聘人员报名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及时关注西安文理学院官网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时间安排及出现递补时无法联系的情况。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招聘中如遇问题,请与学校人事处或西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联系。
咨询电话:西安文理学院人事处029-88250319,西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029-86787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