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榆林靖边县招聘同工同酬医技人员公告

2023-06-26 10:23:52阅读:0地区:陕西电脑版

  (五)资格复审

  1.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按照笔试成绩(包括加分)1:3的比例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进入面试者持学信网验证报告、户口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或档案入库卡、相应资格证书、单位聘用合同(协议)、工资发放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2.聘用合同(协议)登记后由县卫健局牵头,人社局配合,组织人员到用人单位进行核验,用人单位和卫健局提供在岗证明和加分依据。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等原因形成的岗位空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六)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核考生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应急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时间不超8分钟。

  (七)成绩汇总

  笔试、面试成绩按照6:4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符合奖励人员笔试成绩×60%后加3分确定为笔试成绩)。

  同一岗位分组进行面试时,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最终面试成绩加权平均法计算方法为:用本岗位考生原始成绩的总平均分,分别除以该岗位各面试考场考生面试原始成绩的平均分,求得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即取该岗位所有考生的总平均成绩除以本考场该考生的平均成绩)。用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分别乘以本考场考生的原始面试成绩,所得结果即为该考生的最后面试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岗位平均分、加权系数、加权后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由电脑软件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及时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八)结果确定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公布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各岗位招聘计划数额内末位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研究生、本科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九)体检考察

  体检:体检标准参照陕西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岗位空额,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公示

  拟聘人员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十一)岗前培训

  拟聘人员上岗前进行相关的培训工作。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及管理

  (一)所聘人员实行编制外备案管理,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首次聘期五年(试用期一年),实行一年一聘。聘期内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续签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不予续聘。聘期满五年者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同类医疗机构间调动。考取其他事业单位、公务员或自动辞职者,报县人社局备案并办理辞职。聘期内不得调离县卫健系统。

  (二)聘用人员与县卫健局、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书》,由县卫健局综合管理。

  (三)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考核奖惩、评优树模等与在编在岗同类人员同等对待。

  (四)聘用人员与在编在岗人员同考核同奖惩,实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由卫健局和医院负责考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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