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结果确定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公布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体能测试原始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各岗位招聘计划数额内末位总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九)体检考察
体检:体检标准参照陕西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岗位空额,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公示
拟聘人员统一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十一)岗前培训
所聘人员上岗前进行相关的培训工作。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人员所从事的是县级公益性岗位工作,纳入靖边县县级公益性岗位管理,属临时用工。如被聘用人员有更合适的就业机会,可以随时解聘。
(二)聘用人员的管理。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期限暂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勤、考核。
(三)聘用人员根据矿山救援的相关政策规定,可享受特殊岗位补贴。
六、有关要求
(一)纪律要求:考生提供有关信息、资料、证照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二)拟聘用人员须接受人社局、应急管理局的分配。
(三)本次考试不确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
靖边县公开招聘矿山救护队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