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有关规定,新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选)聘(考);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考生和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诚信档案,按有关规定处理。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四、招聘人才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一次性给予10-15万元安家补助。
3.聘用人员年终考核合格的,给予发放当年生活补贴,连续5年,每年5-10万元,期间年度考核低于合格等次的,扣除当年生活补贴补助。
4.聘用人员配偶在机关事业单位且符合调配政策的,可在我县进行对口安置;配偶在非机关事业单位且本人愿意到我县工作的,优先推荐就业岗位。
5.聘用人员应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五年的聘用合同,聘用期内不得申请解聘或调离,确因特殊原因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必须退还各项补贴。
五、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911-6622223
附件:2023年志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岗位表
2023年志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