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预计于7月中旬公布,应聘人员可在志丹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本次招聘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志丹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无《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志丹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试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没有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未进行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志丹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考察人员名单同时报县网信工作中心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对递补人员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报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志丹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结果报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统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招聘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