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公示。
各区县将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报市教委,经汇总后在市教委公众信息网和市人力社保局公众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及岗位等。
(十一)岗前培训。
各区县教委要专项开展特岗教师岗前培训,尤其是针对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做好新教师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
(十二)完善手续及待遇。
各区县要根据学校需求及岗位空缺情况,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填写《重庆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任教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附件4),参加由区县教育部门、人力社保部门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开展的在编教师专项招聘,招聘录用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
(十三)缺额调剂。
根据缺额和当地实际,由各区县教委、人力社保局根据特岗教师招聘报考情况,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研究制定调剂方案,事前报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并依据考生成绩高低及本人意愿,进行一次性公开补缺调剂,调剂人员名单将在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四、招聘纪律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应严格执行招聘政策规定,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若违纪、违规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各区县教委咨询电话见附件1;市级报名咨询电话为023-62882296,023-62653201。
(二)各区县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在招聘工作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协商、妥善处理;特殊情形应及时向市级有关部门汇报,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
本招聘简章由市教委和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2023年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岗位信息一览表.xlsx
2.附件2:重庆市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网上报名流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