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夏银川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06-08 08:55:50阅读:0地区:宁夏电脑版

  (四)资格复审

  由银川市教育局、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籍)证明;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复审合格的拟面试人员名单在银川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应聘者伪造应聘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情形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试

  采取集中面试,分学段、分学科进行。面试形式为模拟课堂教学,重点测评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面试组织实施部门提前一周通过银川市教育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明确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内容,并采取打电话或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所有招聘岗位的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组织加试。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体检工作由银川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职体检经验的专业医疗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进入体检的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工作由纪检监督人员进行全程监督。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主要通过查阅应聘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等方式开展。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再次进行复审。

  (八)公示及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银川市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

  2.聘用。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报中共银川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相关入编手续。

  六、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资格审核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其他要求

  (一)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笔试、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