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行政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06-05 16:19:25阅读:0地区:吉林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科学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49号)及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精神,结合我校(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行政学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5日—2005年6月5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3年6月5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人员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线上方式报名。

  (二)报名时间

  1.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博士)岗位(附件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随时报名,及时组织面试考核,报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

  2.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附件2)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6日9时至6月16日16时,报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2。

  (三)报名要求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人员,须填写《2023年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行政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3,从网上下载填写),并将本人各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及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蓝底照片,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招聘岗位相对应的电子邮箱。其中,在读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考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发送电子邮件时,考生需将报名表(附件3)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张某),待面试(考核)前资格复审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由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解释。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招聘单位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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