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恶意注册干扰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6月10日15:00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确认参考。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上提示进行。考生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上报名后未缴费成功的,不能参加考试考核。
3.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降低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丰都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备案,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由丰都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考试费。
4.打印准考证。报名通过并缴费成功的,须在2023年6月14日9:00至6月17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报考人员须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考核。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和最终缴费人数在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网(http://www.cqfd.gov.cn/)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岗位设置)。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6月17日(星期六),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二)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丰都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网(http://www.cqfd.gov.cn/)公布。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名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也将随后通过该网站进行公示。
(三)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网(http://www.cqfd.gov.cn/)通知的时间、地点,提供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8),接受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丰都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