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夏理工学院自主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3-06-02 14:51:05阅读:0地区:宁夏电脑版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初审:宁夏理工学院将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资格初审一般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通过电子邮箱或电话联系等方式通知资格初审是否通过。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应聘者通过资格初审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

  3.资格复审

  (1)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由宁夏理工学院负责。对应聘者报名相关证件及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应聘者取得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内容将通过宁夏理工学院官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并通过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

  (4)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宁夏理工学院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5)在资格复审阶段,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1.面试由宁夏理工学院在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依法依规自主组织实施。

  2.硕士研究生岗位面试开考比例(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3:1。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减少招聘计划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经宁夏理工学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宁夏理工学院官网进行公告。

  3.当同一岗位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0人时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成绩前20名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具体初试方式、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4.面试方式根据实际和岗位需要,可采取结构化、半结构化或说课试讲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公共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5.面试前5个工作日,通过宁夏理工学院官网发布面试公告,明确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面试形式等内容,并通过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

  6.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7.面试成绩即为最终考试成绩。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考试成绩相同时,经宁夏理工学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加试。

  8.考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9.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日在宁夏理工学院官网公布。

  (四)体检

  1.根据最终考试成绩结果排名,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和面试合格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工作由宁夏理工学院按照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3.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4.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怀孕考生体检按照自治区相关政策执行。

  5.招聘单位或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宁夏理工学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6.体检费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承担相关费用。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由宁夏理工学院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3.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政治品德、道德素质方面有不良记录的;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宁夏理工学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1.往届毕业生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先进行考察,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再进行后续招聘程序。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宁夏理工学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夏理工学院官网及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宁夏理工学院报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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