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二季度重庆市璧山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6-02 16:18:19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璧山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备案,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各招聘岗位的最终缴费人数将在缴费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璧山区人民政府网首页(http://www.bishan.gov.cn/)公告公示-招录信息栏进行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试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部分岗位设考),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考试类别详见附件1。

    2.专业科目笔试为《学科专业知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分值100分,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的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等,各招聘岗位是否组织专业科目笔试详见附件1。

    3.笔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6月23日(星期五,公休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折算后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璧山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璧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ishan.gov.cn/)公告公示-招录信息栏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的考生,应按璧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ishan.gov.cn/)公告公示-招录信息栏通知的时间、地点,提供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7),接受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折算后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璧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璧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考生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环节须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附件8),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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