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夏理工学院自主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3-06-02 14:51:05阅读:0地区:宁夏电脑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办学水平,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规定,现就宁夏理工学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硕士研究生1名,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2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宁夏理工学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5.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学历学位的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宁夏理工学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记录期的;

  6.单位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现役军人;

  8.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9.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10.宁夏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已招聘的特岗教师,公告发布之日后辞职、辞退、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的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本次对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招聘。对招聘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的岗位原则上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若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名额的比例超过1:1则增加面试。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s://www.nxpta.com/)、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zuishan.gov.cn/)、宁夏理工学院官网(http://www.nxist.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为6月8日8:30至6月15日18:0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应聘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各学习阶段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等与专业相关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和《宁夏理工学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Word版(一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直接插入表内)等材料压缩成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姓名”的压缩包,发送至电子邮箱nxlgxyrsc@yeah.net。

  对国内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可先提供具有学校签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须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一致;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一致的,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国内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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