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五、公示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以后,因举报经查实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所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束后,合格人员由高新投公司发放《禹城市高新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禹城市高新投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试用期满后根据绩效考核,工资参照禹城市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提供在职教育和技能培训等,实行合同管理。
七、考试组织与纪律监督
禹城市高新投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并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五公开”。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0534-7365928
附件:
1、2023年禹城市高新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2023年禹城市高新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