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由平川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区级及以上具备体检资质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引进或取消其引进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体检结果,按照考生报考的岗位,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平川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纳入拟聘用范围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没有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平川区教育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和区人社部门备案,并办理入编、工资、社保等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05〕122号)执行。受聘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聘用人员在第一个聘期内(6年)若违约,由违约方缴纳协议中规定的全额违约金,并同步上缴引进时享受的安家补助费。
五、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区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违反考核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从事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咨询电话:白银市平川区教育局0943-6629391
监督电话:白银市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0943-598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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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白银市平川区教育系统2023年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及条件表.xls
2:白银市平川区教育系统2023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xls
白银市平川区教育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