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文理学院在四川文理学院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最终聘用结果以四川文理学院审核确认为准。
(五)考生办理入职时须与四川文理学院签订三年服务期协议。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18-2790069(四川文理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18-2790019(四川文理学院纪委办公室)
本公告由四川文理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四川文理学院2023年上半年招聘行政管理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川文理学院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