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上半年四川文理学院行政管理人员招聘公告

2023-05-26 15:09:45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文理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综合考核

  四川文理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综合审查合格者由四川文理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文理学院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暂办理后续招聘手续,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八、综合审查

  综合审查将贯穿招聘、入职、试用期全过程,我校在综合审核、试用期考核过程中,若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资格不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将取消其工作岗位及此次招聘考试成绩。

  出现以下情况,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一)报考人员人事档案、党团材料及四川文理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未按要求到达四川文理学院的。

  (二)报考人员未按四川文理学院要求办理入职的。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以下清单提交材料,时间和地点由四川文理学院另行通知。

  (一)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包括原单位同意其解除聘用或劳动合同的证明,或者同意其流(调)动的书面证明,或者其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材料。

  (二)毕业后尚未就业的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三)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三方协议或就业协议书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

  (四)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五)四川文理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考生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川文理学院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负责对拟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最终审核确认。审查审核合格并经四川文理学院研究同意后,取得聘用资格。四川文理学院人事处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四川文理学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劳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我校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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