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引进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等规定,现就市应急管理局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2023年中卫市应急管理局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要求、简介等详见《中卫市应急管理局事业单位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专业和学科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1.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2.国(境)外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以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为准。
(二)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8.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9.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10.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11.现役军人;
12.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年龄计算截止时间
35周岁以下,指1987年5月23日及以后出生人员,40周岁以下,指1982年5月23日及以后出生人员。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原则上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如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则增加笔试环节。面试人员名单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宁夏人事考试中心(https://www.nxpta.com/index.html)和中卫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nxzw.gov.cn/)等渠道广泛发布招聘公告,并将中卫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nxzw.gov.cn/)设定为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发布的指定网站,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等具体信息将陆续通过指定网站进行发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了解有关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通过《中卫市应急管理局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公布的用人单位联系电话及邮箱与招聘单位联系,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将本人签字的报名表、电子照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包括本科、研究生阶段)、学信网上的学历认证报告、户口本、身份证等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等发送至单位电子邮箱zwsyjglj@126.com(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