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报考人员请于网上报名2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考务电话)。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3年6月6日12: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3:1的,最低降至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通过后,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并登录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面试项目为专业技能测试(即说课)和综合面试(即结构化面试)。
考生应自觉配合落实考务相关规定,及时关注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及短信等公布的考试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公共科目笔试内容详见《一览表》(附件1)。考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5)。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也可登录在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查询。
3.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应聘人员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最低可降低至1:1开考。
4.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公告。
(二)现场资格审查。
拟进入面试人员携规定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不递补。
现场资格复审需要提交的资料内容包括:身份证、《现场资格审核清单》(附件6)及以下材料:岗位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含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符合报考条件设置相对应的印证材料)。考生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须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7);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