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8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4),提交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职称、身份证的扫描电子版;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符合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佐证材料;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发送至招聘邮箱(809431569@qq.com)进行网上报名,电子邮件请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命名。
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考生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取消其报考资格。凡是不按规定完善报名手续并提交材料的,按照无效报名处理。
(三)资格初审。
相关单位对照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并电话告知报名人员。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以邮件通知。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开展,针对拟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开展。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资格复审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见附件5。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考核前的资格审查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6);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六、面试考核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通知时间和地点进入面试考核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考核的,取消其面试考核资格。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面试分值为100分,结构化面试不低于10分钟。
考核总成绩计算:考核总成绩=面试考核成绩。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专业答辩测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考核总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张贴公布并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人事考试”栏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
体检由招聘方按规定组织,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长寿区委组织部、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