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解决我市幼儿园教师短缺问题,根据全市现有幼儿教师配备情况,市政府决定通过公开招聘方式为全市公办幼儿园招聘部分辅导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幼儿园辅导员300名,其中总成绩前180名安排在城区(含衡阳新区)幼儿园工作,其余人员安排在乡镇幼儿园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专业知识。
2.神木户籍(落户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前)。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0日至2005年5月19日期间出生)。
4.具有全日制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学前教育或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相关专业,且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5.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的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等程序实施,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发布公告
在神木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sxsm.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招聘信息发布后,应聘人员在网上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持报名所需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
1.报名时间:5月24日至5月26日8:00—12:00,14:30—18:00。
2.报名地点:神木市青少年宫。
3.报名需提交材料:《神木市幼儿园辅导员招聘考试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自行登录学信网下载:http://www.chsi.com.cn),考生现场照相,费用自理。
4.报名结束后,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资格合格人员名单及考务相关信息将在神木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sxsm.gov.cn)公布。
(三)笔试
1.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招聘计划数。
2.内容及分值。幼儿园辅导员笔试主要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学前教育法规政策及相关专业技能知识,分值100分。
3.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及所需提供的资料另行公告。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参加复审),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如达不到1:3比例,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面试
考生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面试内容根据岗位特点,设置专业技能测试、课堂教学活动组织两项内容,分值各为60分、40分。教材统一使用各幼儿园对应科目现行教科书。
(六)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两项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试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