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拟聘公示
拟聘人员在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基本信息、所学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结论、考察结论等,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审批聘用
公示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省公安厅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审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迁转各类档案。聘用人员在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经审查,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考试考务工作由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招聘工作在甘肃省公安厅机关纪委和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纪委的全程监督下开展。
甘肃省公安厅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931-5156806;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931-5683321。
(五)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招考工作组联系电话:0931-5683322,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网址详见《岗位列表》。
(六)招聘工作具体事项如有变化,在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附件1:甘肃警察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岗位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