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民乐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经研究,民乐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计划详见《民乐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品行良好;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5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本科生和研究生须取得相应的学位;
6.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在职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含民生项目、四项目人员及进村社区人员);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以教育部专业分类目录为准。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因参考目录不一致,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简表》所列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且不能提供有效的认定属于同一专业的证明材料的不得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0日至6月1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大厅。
3.报名方法: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民乐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
(2)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5张(蓝底);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
(4)已就业人员报名时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已签约就业单位但又解约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原协议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或解约文书原件;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不予报名;
(6)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招聘岗位列表中的一个岗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应聘人员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期间可接受网络或电话预报名(预报名方式详见岗位简表),确实因特殊原因不能现场报名者可委托亲友持委托函到现场报名审核资料并缴费。预报名后未到现场报名的,视为主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组织、人社和招聘单位负责审核报名考生的资料,报考者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的,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涉及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