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陕西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2023-05-18 12:53:47阅读:0地区:陕西电脑版

  面试结束后,将在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总成绩仍并列的,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仍并列的,中共党员(含预备)优先。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及心理测试。

  体检及心理测试时间、人员名单将在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心理测试

  体检和心理测试由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组织实施。体检和心理测试安排在三甲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或心理测试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总成绩仍并列的,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仍并列的,中共党员(含预备)优先。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七)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总成绩仍并列的,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仍并列的,中共党员(含预备)优先。递补只进行一次。

  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心理测试,体检、心理测试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心理测试、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将发送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四、工作纪律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心理测试、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面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2.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教材和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果社会上出现以“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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