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及考察
综合面试结束以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也相同,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和有关安排在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门户网公布。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综合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按照要求在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门户网、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予以聘用。
所有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及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五、有关待遇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聘用人员均为浐灞生态区公办学校正式在编教师,薪酬按照浐灞生态区公办学校教师工资标准执行。
六、其他要求
(一)纪律要求。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复审、试讲、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既有网上报名及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试用期等阶段的资格复审(查)。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与岗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生态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29-83592112)。
(二)服务年限要求。本次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七、重要提示
(一)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门户网为招聘动态信息指定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自行及时关注,以防错过时间安排。招聘工作的有关进程安排,将以网站公告或电话方式进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未及时关注网站相关动态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向应聘人员收取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考试费、资料费等任何费用,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
(四)咨询电话:029-85237872、029-8765069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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