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1)教师面试
面试采取讲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知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处理问题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其中讲课占80分、答辩占20分。
(2)教辅面试
教辅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3.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由延安市宝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延安市宝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延安市宝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延安市宝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体检合格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公示工作由延安市宝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察合格人员报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2.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新招聘到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基层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其他单位招(选)聘(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审查、也包括考察、资格复审、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