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按照《陕西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方案》《陕西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做好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重点工作的通知》《延安市人民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要求,现就2023年延安市宝塔区创新实验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168名。其中:教师164名(语文教师63名、数学教师37名、英语教师17名、体育教师12名、音乐教师8名、美术教师9名、道德与法治教师8名、科学教师9名、心理与健康教师1名);教辅人员4名。
二、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范围为原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实验小学(现延安市宝塔区创新实验小学)在岗教师及教辅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2日至2005年5月11日期间出生);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和在原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实验小学工作5年以上(含5年)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国(境)外取得的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5月5日。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延安市宝塔区创新实验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岗位表(“公参民”学校改制)》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http://www.baotaqu.gov.cn/)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至2023年5月14日(星期日)。
2.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506会议室(宝塔区南关街20号)。
3.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①报名表2份;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③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④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⑤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⑥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等有关证明材料;
⑦按照招聘条件提供相应的与原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实验小学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⑧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延安市宝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试试题由有资质的考试机构命题、制卷、阅卷。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安排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内容确定,具体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划定最低分数线,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