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金台区委、区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5日至2005年5月4日期间出生)。博士学位应聘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5月5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其他条件。在国(境)外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金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计划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台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金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股(地址:宝鸡市大庆路66号,金台市民中心11楼17号)。
3.携带资料:
(1)《2023年金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报名表》(一式两份)(粘贴近期一寸照片)。资格审查后合格人员由审核人员签字后1份上交,1份自己留存。
(2)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②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③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4)同意报考证明。考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提供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留存)。
(5)招聘岗位对资格条件有要求的,需按要求提供职业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
(6)报考岗位限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村(社区)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或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